吃狗狼并非传统文化

有人会辩解说,吃狗狼是我们的传统文化,应该得到尊重。但事实上,这并不是正确的。在中国境内,长期以来都是禁止食用狗肉、狼肉等野生动物的。上世纪50年代,我国政府曾发布过《关于禁止食用狗肉的通知》,并一直严格执行。在中国历史上,关于人们食用狗狼的记载并不多,说明这并非一项流传甚广的“传统文化”。

吃狗狼的危害

吃狗狼对人体健康也存在着巨大的危害。据科研机构的统计,狗肉中的细菌总量比其他肉类要高出很多倍,其中甚至包括常常造成人类疾病的沙门氏菌、大肠杆菌等。而狼肉虽然较少食用,但是狼是一种食肉动物,身体内积聚了大量的病毒和细菌,食用后会对人体造成严重威胁。此外,狗、狼本身并不是我们所说的“补阳益气”的美食,而且根据人体营养学的角度,也无法满足我们正常的营养需求。

保护动物不应该以“食文化”为理由

世界各地都在积极推动动物保护,然而有些人却把“食文化”当作反对动物保护的理由。这种说法是不合理的。食文化本身并不应该成为伤害动物甚至破坏生态的原因。当我们意识到食物链的全部环节,从这种角度考虑动物保护时,我们就能看到,食用野生动物可能会导致数以百计的灭绝风险物种的消失,而饲养肉牛、肉羊、猪这些富含营养成分的动物,在提供丰富营养物质的同时,又不会侵害生态环境。因此,我们不能以“食文化”为由对野生动物进行捕杀和剥皮,而应该着眼于动物保护,保护濒危物种。